山阳法院驻村法官解民忧 亲和为民众称道
2013-04-01 10:39: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孔庆涛
  3月27日下午,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户垣法庭办公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值班法官接通电话,一名男子慌乱地说有人在他家闹事,形势非常危险,言语之中的无助和恐惧,让电话这头的法官心也紧紧地揪起来。

  初步了解情况后,法官干警们协商后怕事情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做了简短的准备后立即行动,前往了当事人的所在地——黄龙村。

  当到达当事人家中时,现场的情况很不乐观。当事人胡若仁的岳父龚大爷手提斧头正在胡若仁家门口“迎候”他眼中的“恶行满满”女婿,情绪极不稳定“我都六七十岁人了,就是搭上这条老命,也要让他得到报应!”胡若仁战战兢兢站在远处不敢靠近;龚大爷的女儿龚芳芳哭着诉说胡若仁让她伤心的言行边抱着她父亲。她才两个月大的孩子在一旁不停地哭着也没人照看,看热闹的人围了离散圈外三圈,指指点点着。

  眼见形势危急,一同前来的两名法官冷静应对,先稳住场面,并嘱咐胡若仁不要现身,迅速联系了黄龙村的村干部到场协助调解。

  经两名法官和村委会干部耐心劝导,龚大爷放下了斧头,老泪纵横地诉说着他女婿胡若仁的种种出格言行。原来胡若仁自和龚大爷的女儿龚芳芳结婚后,态度蛮横,常为小事大发雷霆,多次出手打龚芳芳,龚芳芳怀孕期间一直到小孩子出生,胡若仁漠不关心,现在他们的小孩才两个月大,正在哺乳期,胡若仁却伙同其母想强行把孩子夺走不让龚芳芳见孩子,一系列恶劣的做法,这才惹怒了龚大爷来找胡若仁算账。

  法官和村干部一边听着龚大爷雨泪俱下的诉说了的详细情况,一边安慰大爷,老百姓的权益受到侵害都有合法的救济途径,冲动报复不仅违法,不利于矛盾化解,且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一家人都让一步,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做父母的,不都希望子女过的好而不是激化他们之间的矛盾。在朴实、真切的释法、明理过程中,龚大爷的情绪逐渐平复。法官和村干部也及时把胡若仁叫到现场谈话。从法律、道德的角度给胡若仁做思想工作。告诉他,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婚姻中的男方当事人,更应该多点大度,包容,更应该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这起家庭矛盾,更多的责任在胡若仁身上,要从自身汲取问题。

  逐渐醒悟的胡若仁突然扑通一声跪在他岳父面前说:“爸,我错了,我不该动手打芳芳,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动手打她了,以后有啥事了好好商量,请您原谅我。”龚大爷满脸泪水声音颤抖地说:“只要你两个好好过,我当父母的怎么会逼你们离婚呢?只要你改,爸就原谅你。”悔恨、自责、诚恳、宽容的话语很快融化了仇恨。至此,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纠纷终于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了。

  回来的路上,已是深夜11点多,回想起这三个多小时调解过程中的一幕幕情景,法官们感慨万千。婚姻关系的确立,不仅是程序上的结婚登记,更是心理上的相互认同、理解和包容。婚姻中的青年男女,一定要慎重对待感情,严格要求自己,在一言一行中有所担当,不辜负自己,更不能辜负父母亲人。他们道不尽的感谢也使我们的法官感触很多,作为基层法庭,近几年的离婚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太多无法调和的结局让人扼腕叹息,而他们矛盾纠纷的起源,大多是些只要用心就能协调好的小问题。如果能早点排查、及时化解,也许会挽回很多不幸的婚姻。“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明确界定了驻村法官的工作职责:了解把握社情民意、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指导培训基层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巡回就地办理案件、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把每一项具体的职责做到实处,群众的幸福和权益就多了一份保障。作为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政法干警,我们必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积极的态度履行好驻村法官的职责,为群众排忧解难。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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