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法院为行动不便当事人送37万赔偿款
2013-04-19 09:02: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王友兰 赵娜
  • 在孙金明家的院子里法官就孙金明的赔偿请求进行单方调解
  • 孙金明将法官送到村口但还是担心赔偿款是否能及时兑现,嘱咐法官多费心。
  • 法官向行动不便的孙金明递上37万元的支票
  “为了我的案子,你们都跑了好几趟了,现在还把钱专程送到家里来,真是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了!”接过法官递上的一张支票,孙金明感激的说。4月18日,陕西省西乡县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来到城关镇古元村五组,为因交通事故行动不便的孙明金送来了37万元的赔偿款。

  2012年6月21日6时10分,被告李梓见驾驶低速自卸货车由西乡往城固方向行驶,在316国道行驶途中追尾了原告孙明金驾驶的两轮摩托,致孙明金倒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发生。西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事故认定李梓见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明金不负事故责任。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最初却因找不到车主,而让面临截肢的孙金明索赔无门。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立即与肇事车辆驾驶员联系,希望由此能找到肇事车主。驾驶员李梓见却说自己刚被雇用几天,甚至还不知道车主的名字。为此,办案法官多次到交警大队查阅肇事车辆信息,在得知肇事车主的信息后,几番周折终于与始终不肯露面的车主取得了联系。

  法官与车主交谈得知其已破产没有钱可以赔偿原告孙金明,只能靠保险公司算多少赔多少了。随后,法官联系到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人,经多方调解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当事人也顺利的拿到了赔偿款。于是,就有了本文中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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