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团伙专挑"黑车"玩"假摔" 敲诈勒索终获刑
2013-08-08 15:30:48
     中国法院网讯 (罗康 雷靖)  一敲诈团伙专挑“黑车”(即非法营运车辆)玩“假摔”,借此生财,“碰瓷”多起讹诈近2万元。近日,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郑某等人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6至10月间,被告人王某、刘某、郑某等人在武隆、南川、涪陵等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该团伙的作案手法是,有意租乘非法营运的长安车、摩托车等社会车辆至偏远乡镇,当车辆行驶到事先“踩好点”的颠簸路段时,在车速被迫减慢的情况下,早有预谋的“摔哥”则故意摔下,倒地后声称受伤。而尾随其后的其他团伙成员则借机上前,抓住“黑车”驾驶员因非法营运不敢报警的心理,以住院治疗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王某等人通过此种手段,在几个月内多次作案,敲诈勒索金额累计达到了一万七千多元。

  2012年7月,刘某在武隆县城宏福酒店附近,租乘了陈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到巷口镇茶林,当摩托车行至火车站后面一段颠簸路段时,“摔哥”刘某故意在摩托车上左右扭动,陈某把不住方向,二人一起摔倒。刘某随即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嘴里不时发出呻吟。随后,刘某电话通知王某等人前来进行“调解”。王某到后,便要求陈某赔偿医药费及刘某被“摔坏”的手机费用共1000元。实际上,手机原本就是事先准备好的坏手机。摩的司机与二人一番讨价还价后,被迫拿了700元。

  2012年10月,王某等人又采用相同的手法,从南川区租了一辆长安车前往武隆县鸭江镇。当车辆行驶至南川区水江镇境内时,“摔哥”刘某故技重施,“哎哟”一声,居然从长安车副驾驶座摔出了车外。王某随即提出了送医、赔偿等条件。驾驶员李某不敢怠慢,立即把刘某送到就近的南川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并准备按对方要求赔偿。事后,李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前往派出所报案。经侦查,民警将躺在医院等钱上门的刘某及其同伙抓获。

  武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刘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王某负责作案策划及事后谈赔偿,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该犯罪团伙屡屡得手,主要是利用了“黑车”驾驶员非法运营不敢报警、对方人多或者驾驶员怕拿出更多钱给对方医治等心理。尽管如此,在该团伙作案过程中,仍有三名驾驶员通过报警避免了损失。所以,遇有涉嫌假摔、碰瓷的交通事故,司机一定要及时报警,敲诈者大都会心虚胆怯,停止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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