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四化”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2013-10-30 09:41:35
     中国法院网讯 (廖长春)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调动人民陪审员陪审的积极性,今年以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四化”陪审工作机制,助推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培训多样化。该院为人民陪审员订阅《人民法院报》、《法律文书选编》等报刊书籍,通过观摩庭审、个案指导、选送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培训等方式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升陪审员参审能力。

  管理统一化。该院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对全院的32名人民陪审员统一管理,结合陪审员职业专长、年龄威望、所处区域等因素及案件类别、简易程度确定个案参审陪审员,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陪审全程化。该院通知并提供场所让陪审员开庭前审阅案件卷宗材料,保证陪审员在庭前能够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评议时,充分保障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有效地提高陪审员的责任意识。

  监督社会化。该院今年围绕参与庭审是否准时、庭审中言行是否规范、庭下是否遵守司法职业道德等方面,定期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93份,收到有效意见建议11条,并逐一予以反馈和落实。
责任编辑: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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