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严格执行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规定
2014-01-16 15:41:23
     中国法院网讯  2014年1月16日下午3点,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共同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局长卢卫东对严格执行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国资委作为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成员单位,将坚决按照《备忘录》所规定的有关职责,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推进“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公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在诚信建设中身体力行,作出表率。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4家中央企业,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决执行法院判决,坚决落实合作备忘录对企业提出的要求,落实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的惩戒措施,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到约束。国资委将指导和推动上述企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动作为,务求实效。

  签署“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是一个良好开端,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为汇聚崇德向善的正能量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