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谈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4-03-05 08:24: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张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彭清华
  亮 点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切实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努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一是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不断完善各项规范化制度。通过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案件网上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等规范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去年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27%,同比提高1.17%。二是以和谐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狠抓案件调解规范化建设。通过积极探索建设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采取法官带案下访、判后回访等措施,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去年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7.11%,涉诉信访同比下降24.99%。三是以推动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全力推进司法规范化改革创新。通过与自治区28个部门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并出台规范联动司法工作机制意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工作,把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为重点,努力推进司法公开。

  点 评

  司法规范化建设,对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广西高院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探索符合广西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审判工作新路子,全区法院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广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司法规范化建设是规范法院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有力举措。今年1月召开的广西两会上,广西高院工作报告以95.13%的通过率再创历史新高,充分表明了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希望广西各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广西、法治广西、美丽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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