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法院积极尝试“微信”送达 提高立案质效
2014-04-21 16:45: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饶群 孙扉芳
  近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法官积极探索,巧用微信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庭前法律文书,顺利完成了送达任务。这一尝试,开拓了送达渠道,为解决“送达难”提供了有效途径,大大提高了立案效率。

  不久前,大祥法院立案庭接到浙江省宁波市一名律师来电,询问是否可以邮寄立案及立案的其他事宜。立案庭法官在与律师沟通后了解到律师是浙江宁波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因与邵阳市某公司签有买卖合同,因对方拖欠货款10万元而成讼。

  考虑到原告系外地当事人,为帮助其降低诉讼成本,同时提高立案效率,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律师可通过邮寄方式立案,并告知其邮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方式、地址、电话等。

  在收到律师邮寄来的材料并审查后,法官电话通知律师缴纳诉讼费用,在协商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庭前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中,律师表示邮寄太慢,希望能够缩短时间,快速办理立案。

  在尝试邮件、传真送达都未能成功的情况下,立案庭法官想到了现在大多年轻人都会用的微信,便询问律师是否能用微信送达,律师欣然表示其会用微信并同意通过微信向原告方送达庭前法律文书。随后立案庭法官将律师加为微友,并将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等文书拍照之后通过微信发给了原告诉讼代理人,原告方在收到微信后顺利地办理了缴费及其他的立案手续,其在微信中对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效率给予充分肯定和感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播技术和媒介也在不断更新。从短信、邮件到微博、微信等交流媒介,无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法院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亦应顺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不断跟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

  大祥法院积极尝试“微信”送达,提高了立案质效,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进一步发挥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兴媒介的作用,并将其与传统的送达方式相结合,努力解决“送达难”,提高立案效率,力争通过这些新兴载体在司法服务中创新模式,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新桥梁。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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