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怜的老人
2014-05-06 10:36: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文俊
  上周五晚上值班,躺下休息时已是深夜。周六的闹铃总感觉格外地早,揉揉惺忪的眼睛,拖着慵懒的身体,起床把办公楼的大门打开,等待交接班的同事。周末总是一个令人期盼的日子,可以不用早起,可以躺在被窝里上网,不过今天只能回家再补一觉了。

  正看电视时,听到自动门开了,不会是值班的同事吧!看看表才七点多,应该不是,谁呢?只见一位穿着邋遢、满头华发的老人提着袋子颤巍巍地走了进来,我的精神一下子紧张了起来,“不会是‘上访’的吧?冷静,冷静……”心里的警觉性瞬间提到了“红色预警”状态。

  “大娘,请问您找谁啊?”我主动上前询问,并拦住了老人的去路。“我有个事儿,要找领导……”通过老人难懂的方言和蹩脚的普通话我大概了解到,老人是六合村的,自己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被大儿子“骗”去了,如今自己的那几亩地也被儿子“霸占”着,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没了生活保障,只得到法院来“找领导”。“大娘,今天是周末,不上班,要不您周一再来吧。”我拿了把椅子让老人坐下并耐心向她解释到。“这么大的楼,你们肯定都住这儿,我要找领导……”有些话在我听来有点“啼笑皆非”,但看着老人认真的表情、无奈的眼神,我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一个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的老人,或许都没怎么出过村子,更不用说到法院来打官司、到楼房里安享晚年了。我解释,她固执,一味“找领导”。无奈之下我给立案庭的同事打了个电话,问问是否立案、由谁承办,同事说那个老人她知道,但还没有立案。本想给带班领导打电话“求助”,但一看表,还太早,再和她聊聊吧。

  交谈大半个小时,一来二去,老人终于相信今天是周末没有人上班;好说歹说,老人终于起身,嘴里念叨着“那我先回去,那我先回去……”把老人送出法院,望着她佝偻的身躯、颤巍的步伐,我心里默念:大娘慢走!不知道大娘的儿子是否也有自己的孩子;不知道大娘的儿子这么做,他自己的孩子是不是也在一旁看着,看着奶奶佝偻的身躯、颤巍的步伐,一步步离开直到无家可归……将来,他(她)又会怎么做?

  自打考入法院,就时常听闻某某老人又拿着铺盖来了,不用问,肯定是关于赡养的案子。法亦有情,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往往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尽量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和解,毕竟老人还是需要子女赡养,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比一个案子的宣判更为重要。但法必无情,面对没有赡养之心、缺乏关爱之情的子女,法院亦决不手软,公正的判决会给孤怜的老人一丝安慰,也会给没人性的子女些许惩戒。更重要的是,中华民族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不能丢,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感情不能丢,纵使物质社会让某些人变得越来越现实,但法院只会在法槌的起落间主持公正。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在提醒我们,赡养孝敬自己的父母、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时尚且不应忘记其他的老人和孩子,更何况是我们自己的亲生父母!博爱思想一脉相承,孔子亦说:“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制度的缺失不应是借口,家境的贫寒不应是理由。恰逢全县开展“四德”工程教育实践活动,一度质疑这种“形式”活动究竟有何意义,现在看来这堂“教育课”十分及时,而且确有必要。常回家看看,陪陪父母,也许老人的愿望很简单,只是我们被周遭的琐事牵扯了太多精力;常回家看看,孝敬父母,也许老人的要求并不高,只是我们似乎忘记了从小到大那无微不至的爱,竟然忽视了父母那仅存的“奢望”。

  我想,只有肩负起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只有扛起属于自己的那副担子,那些孤怜的老人才不会一次次背上行囊踏上背井离乡之路。

  作者单位: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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