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咫尺的法律
2014-05-20 14:02: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峰
  一个晌午,我接到一个远房亲戚的电话,他咨询我一些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在电话的最后,他说:“在此之前,我还想我们老老实实一辈子,永远不会法院打交道呢。”他的一句感慨,也是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原本遥不可及的法律现在已然近在迟尺。

  蒿目时艰,班荆道故。回望新中国发展的法治历程,其中的坎坷与艰辛仍历历在目,但法治观念的进步却也一目了然:从寄托于刚正不阿、公正无私的“青天大老爷”到相信公权力组织的“有事找政府”再到如今已然具有浓厚法治意识的“到法院起诉”。从相信身正影直的个人到相信政府再到相信法律,反应了我国法治循序渐进式的发展过程,而此种发展,是无数仁人志士投身法治事业,不断卓绝奋斗的结果,着实让人欣慰。

  如今法律已经深入到寻常百姓家,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房屋拆迁、商品买卖、婚姻家庭等无处不留有法律的印记,“让证据说话、依法律办事”已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无论你生活在何处,都无法脱离法律成为法律圈外之人。也正因如此,作为法律人,使命何其光荣,而责任又何其重大!

  法治路漫漫。在我们对法治的进步欢欣鼓舞之时,也必须认识到,我国法治仍处于初级阶段,“有法可依”的任务基本完成,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却任重而道远。刑讯逼供、权大于法、潜规则盛行等一些违背法治精神的现象依然存在;而民众的法治观念也远未达到法治化的要求,例如远方亲戚所认为的,是由于自己的不老实才会跟法院打交道,而这种想法显然与法院定纷止争的效能不相匹配。世事催人进,作为一名法律人,既应作一名依法办事的践行者,也应成为义务的法律宣传员,在高坐庭堂明辨是非的同时,也应注重辨法析理,推广法律。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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