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成效显著
2014-06-09 08:37:10
     中国法院网讯 (李忠好 汪若虹)  近年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把人大的监督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动力,以“六个主动”全方位无缝隙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主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集体到法院座谈指导,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涉及法院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8项工作12条要求,安徽高院逐项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主动加强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提高接受监督的实效性。三是主动完善监督联络工作机制,切实强化接受监督的规范性。积极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督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是主动创新与人大代表联络渠道,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式。聘请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特约监督员、特约咨询员、案件评查员、廉政监察员,进一步提升代表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五是主动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建立健全归口办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督办、沟通反馈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六是主动加强代表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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