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四项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2014-09-11 10:47: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叶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从办案风险掌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诉调对接、强化权益保障等机制着力,全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辖区和谐稳定、平安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办案风险评估,预防矛盾纠纷激化。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办案始终,成立办案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制定办案风险评估办法,对社会热点、群众关注、强制拆迁、群体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突发案件等8类案件均进行风险全程动态评估,办案人先期评估,部门负责人提出风险评估措施,院领导决定预防策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今年来对15件案件提前做出处理预案,杜绝了矛盾激化。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拓宽人民群众信访渠道,依托辖区9个诉讼联络站,36个诉讼联络点、院长邮箱、纪检监察举报专线、法院官方网站(微博)留言版块等确保第一时间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今年通过不同渠道收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线索63条,甄别纳入办理27件,并件件给予核实、回复,未出现一件新的到市进京访案件。

  完善诉调对接,合力化解各类纷争。突出在办案中纠纷调解、矛盾化解,凡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庚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借助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组织等最大程度的减少社会矛盾。启动诉调机制时,案件必须符合对接范围要求,必须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必须告知当事人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保证案件公正,必须监督当事人履行调解内容,促使诉调对接落到实处,通过诉调对接案件占结案数的23%。

  完善救济措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落脚点,案件办理中为当事人指定辩护(代理)律师;为抚养、赡养、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见面诉讼费;研究制定被害人(执行申请人)救助实施办法,确定重点救助对象,明确救助标准,保障落实救助金,真正使需要救助的群众心理和精神得到抚慰,生活得到改善。今年来为19件案件当事人指定律师,为129件案件减免诉讼费16.7万元,为11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26万元。
责任编辑:杨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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