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贯彻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精神
2014-09-17 08:3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袁敏)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精神,并结合天津市国家赔偿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做好国家赔偿工作的五项举措。

  将高、中院赔偿委员会的机构独立设置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根据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座谈会要求和天津市高、中院赔偿办没有独立编制的实际情况, 由政治部拟出方案报市编办申请,抓紧落实独立编制。

  进一步抓好“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集中管辖”两项试点工作。全市法院及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和天津市司法改革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真正发挥全国试点的示范作用。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赔偿绩效考评体系。根据国家赔偿案件的特殊性,改变单纯以案件数量论成绩的考核标准,建立符合客观实际的国家赔偿工作绩效考核标准。

  切实解决国家赔偿“立案难”、“赔偿难”问题。全市各级法院要依法受理和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作出赔偿。

  积极推动国家赔偿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国家赔偿工作要求法官必须熟悉和掌握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及执行工作主要规则的特点,积极参加涉及重大司法改革、司法解释出台、典型案例研究、新法修订等重要内容的培训和业务学习。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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