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少年数次奸淫同村女孩获刑
2014-10-16 16:28: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怀远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朱茜茜)  同村女孩说过“喜欢”自己,加之自己年少冲动,“95”后少年明知对方不满十四周岁仍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二人偷食禁果的行为不仅使年轻的天空布满阴霾,也在彼此的心灵上留下难以消却的疤痕。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2014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张某某明知刘某(2001年9月19日出生)是幼女,仍在怀远县魏庄镇张店村卫生院值班室内,多次与刘某发生性关系。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取得被害人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他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取得被害人方谅解,具有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本可对其从轻处罚,但其多次奸淫幼女,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综合各量刑因素,从重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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