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以信息化为载体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建设
2014-11-20 09:06: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李中 刘顺球)  今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及时满足群众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推出老百姓易于接受的服务方式,拓宽司法服务的宽度、广度和深度,形成全市法院互联互通、全面共享、一体运作的阳光司法新格局。近日,三明中院陈明院长以信息化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为题接受专访,访谈节目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公共频道同步刊播。

  为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在推进科技司法的过程中,三明法院着力构建从立案信访到审判执行的全程科技信息化服务平台。即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审判流程公开,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将法院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审判流程信息等全方位公开。运用好电子触摸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信息手段,完善诉讼指南、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等功能,提供案件进展情况查询等便民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查询服务和诉讼便利。加大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接受公众的检阅,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将公开作为法定义务,确保上网结案比不低于65%,努力实现公开的新常态。加大执行信息公开,依托信息技术运用,不断创新执行公开机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

  实行严肃问责,对未经审批擅自屏蔽、随意撤销失信人员或者应当上网公布但不及时给以公布的,由此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今年7月,三明市尤溪县龙洋村的村民就感受到了科技司法的便利。西滨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庭借用当地教室,对一起“七旬老人诉龙洋村经济合作社承包合同纠纷案”进行公开庭审。通过信号强、零延迟的便携式高清远程直播仪实现网络直播,并借助微博进行全程报道。这样一来,历时19年的经济纠纷案,就在几个小时的庭审中得以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

  审判过程中,三明中院把整个科技信息化推广到法院审判过程的全程。首先是着眼一个点,就是从立案、诉讼、开庭、评估、鉴定、执证、论证等等,都进行科技化。其次是推广一条线。就是用法院的整个审判过程全程信息化,使当事人能够通过信息化了解到法院整个司法过程。最终是辐射一个面,就是司法公开公正的一面,司法追求效率的一面。最终形成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通过信息化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过程。

  为实现对司法公开工作量化考评,三明中院制定了《全市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表》,明确了司法公开工作考核的6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和64项三级指标。指标运行一年来,为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标尺。通过科学地设置指标参数和考评检查的办法,引导形成司法公开的早与公开的晚,公开的多与公开的少,公开的全面与公开的片面,公开的好与公开的差区别对待的评估机制,确保司法公开评估指数科学合理。

  三明中院在法院网站或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及时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对于违反阳光司法相关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科技信息化手段的助力下,三明中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等工作上得到了全面发展。自2012年以来,三明中院受理案件13540件,办结案件12983件,蝉联福建省设区市法院审判质效“十连冠”。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率达96.16%,其中,执行案件和解及自动履行的占60.54%。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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