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召开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
2014-12-08 10:12: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马兆婧)  近日,天津高院召开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副院长王红卫主持会议,执行局局长郝树龙、政治部主任兰为民、纪检组组长朱静和部分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高憬宏在认真听取了各法院的意见建议后,代表院党组对各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基层法院开展好近期和明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要进一步做好稳人心的工作,做到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以主人公的姿态推进改革,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二是要大力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七个已经制定的标准化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司法实践规律。要在已经出台的七个标准化文件的基础上拓宽标准化涵盖的范围,使司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都有工作标准。

  三是要着力加强司法管理工作。要加强审判管理,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为保障,抓住关键环节和重要点位,深化司法公开。要加强队伍管理,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各院之间的业务交流,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廉洁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是要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创特色出亮点上水平。要围绕十八届四中、天津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用特色亮点工作全力推动审判和执行工作创新发展,通过层层创亮点、聚点成面,达到找差距、学先进、促提高的目的,形成比先进、争先进的良好发展势头,积极创新打造工作特色亮点,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水平。

  五是要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做好代表委员走访活动,认真开展对代表关注件的排查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会上,王红卫介绍了天津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各法院院长分别结合各自法院工作,对天津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推行司法标准化工作、明年全市法院重点工作以及高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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