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法院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4-12-09 15:12: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大通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赵海荣)  近年来,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逐渐增多,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青海省大通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依法行使审判权,妥善处理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是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该院对农民工维权案件简化立案程序,减少农民工住宿费、交通费等诉讼成本的支出,实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对确有困难、一时交不起诉讼费的农民工,也依法开展救助,适当减、免、缓交诉讼费。

  二是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注重对农民工的诉讼指导。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诉讼技巧较差,为防止农民工因缺乏诉讼技巧败诉,在审理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中,注重对农民工进行诉讼指导,特别在举证时限、举证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最终实现对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

  三是强化诉讼调解工作。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抽调调解经验丰富、社会责任感强的法官专职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及时妥善处理农民工的工资、工伤索赔纠纷,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四是积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防止被告采取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在诉讼时该院尽最大可能采取诉前或者诉讼保全措施,打消被告的侥幸心理。对于农民工无力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申请,应视农民工的具体情况酌情采取变通方法,以实现对受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五是民事综合庭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时,对违法分包、违法转包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判决违法转包方、分包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民事综合庭审结的青海某勘探设计院、杨某、张某连带承担12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民二庭审结的大通县某建筑工程公司连带给付农民工高某等人工程款案件。

  六是各业务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各尽所能,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实质性的保护。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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