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霞浦法院三举措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12-17 10:21: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霞浦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林业庭 刘巧素)  2014年,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535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75件,占民事案件的18.7%,该院抓住民间借贷涉及当事人众多、涉案标的额较大、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等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审理此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严把立案关。立案庭在接到民间借贷案件时进行严格审查,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对涉案双方人数众多、有较大影响或者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案件,及时向院领导及上级法院汇报,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和预案工作,防范于未然。  

  多样化调解。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关系往往较为密切,一般多发生在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在审理中充分利用这种密切关系,通过上门调解、邀请当事人亲友协助调解、村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等方式,尽可能的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以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  

  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点,加强对典型借贷案件的宣传,使民众增强借贷风险意识,使民众从个案中吸取教训;同时,接受群众咨询,对其反映问题及时答复,帮助民众解疑释惑。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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