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法官“善倾听、会讲解”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2015-01-13 15:04:48 | 来源:蚌埠中院 | 作者:许永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执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得申请执行人取得了赔偿款。

  陈某诉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3日立案受理。该院主审法官依法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朱某于2014年9月30日前给付陈某货款7270元,如逾期则给付9000元。但在法定期间内被告朱某并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于是,陈某向我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朱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情绪比较激动,在了解相关案情后,承办法官感觉此案处理起来有些棘手。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主要是给付货款的金额问题,被执行人朱某认为自己虽未在约定的时间给付货款,但是也是有原因的,当时正好赶上十一国庆节放假,在9月30日之前,自己忘记了,十一放假结束后就给陈某7270元,但陈某坚持要给付9000元,所以,自己才一直没有给付。

  要想顺利和解此案,执行法官需要采取灵活的方法。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就赔偿数额差距较小,执行法官采取了背靠背的和解方式,经过几次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本案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采取了“背靠背”、“善倾听、会讲解”、“带着感情做工作”等方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得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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