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规范审判流程管理
实现对案件各节点全程监控
2015-05-14 07:59: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程勇 蔡蕾
  为规范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定》。

  《规定》将立案、分案、卷宗移送、送达和排期开庭、审限管理、案件审理、结案和卷宗归档七个节点纳入管理,实现了全程监控。对于符合起诉条件而法院不予受理和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又不作出裁定的,或者根本不接收当事人立案材料的情形,《规定》明确了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方法。

  为规范卷宗移送流程,《规定》要求案件的进出口都统一由立案庭负责,对原审法院登记并移送案卷的时间,二审案件登记审查的内容,立案时发现材料不齐如何处理,以及二审法院立案庭向审判庭移送案卷的时间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规定》要求全省法院建立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机制,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要通过链接庭审录像直播系统,以音视频或微博图文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展现庭审情况。

  此外,《规定》还将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审计等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审计、对外委托工作设定了期限,防止案件一旦进入鉴定等程序后失去监管,造成案件久拖不决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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