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院就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举办“法院讲坛”
2015-07-15 14:22:21 | 来源:鞍山法院 | 作者:全丽红
  7月14日上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鞍山法院讲坛”,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诉研究所教授邱星美作《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专题报告。参加此次报告会的有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党校、铁东区人大、市律师协会等部门也派员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报告会从审判实践出发,结合新旧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对比变化,对2月4日正式发布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讲授,对诸如立案登记制度、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执行异议之诉、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等内容从立法背景、实践意义、法律条文本身的理解等进行了逐条详细的讲解。通过学习,使干警能够及时掌握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指导实践,确保民诉法新的司法解释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得到正确的理解和适用,促进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鞍山地方经济,满足涉法单位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学习培训的迫切要求,此次报告会还邀请了鞍钢法律事务部、市金融办、小额贷款行业协会的同志们前来一同学习,利用“鞍山法院讲坛”的交流学习平台把司法服务、为民便民的工作进一步延伸拓宽。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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