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通报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情况
2015-07-24 10:37:49 | 来源:南宁法院 | 作者:孙晓梅 张志基
  为进一步推进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展,7月23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中新社、广西法治日报、广西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单位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通报会上,该院副院长韦光标通报前阶段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基本情况及公布全市法院审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的典型案例。

  2014年10月21日以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拟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52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34人,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5人,法院已判决5人;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拟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159人,公安机关已实施司法拘留35人,法院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9人。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后,迫于强大威慑力,涉嫌拒执犯罪涉案1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执行到位314万多元。有31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后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223万多元。另有46名被执行人迫于被追究刑责或被司法拘留的压力,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612万多元;同时将8569名被执行人(其中法人1214个,自然人7355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南宁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措施有力,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作,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南宁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起打击拒执罪的长效机制,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构成拒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在社会上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解决执行难提供强大助力。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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