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修电梯致两人坠亡 雇主被判刑八个月
2015-11-18 11:10:36 | 来源:天津法院 | 作者:孙启明 公雪
  一男子雇用无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违规维修电梯,导致电梯从高处坠落,两名维修工死亡。日前,该男子已被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中年男子宋某借用本市一家租赁公司的名义,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由该建筑公司租赁四部外挂电梯用于津南区某工地施工,宋某负责电梯安装及维修。今年8月20日18时30分,宋某雇用无特种作业资质的电梯维修人员司某、高某等人在该工地进行维修电梯作业。其间,司某、高某在维修施工升降机时,由于施工升降机日常维护不到位,未检查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及开闭情况,且二人未按正规操作方法,错误地认为防坠安全器存在故障,将防坠安全器拆除,并违规用螺丝刀按下制动器电源接触器衔铁,导致电梯从六层坠落地面,造成高某当场死亡,司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案发后,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后宋某与上述建筑公司共同赔偿被害人司某亲属人民币95万元;赔偿被害人高某亲属人民币60万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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