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法院三项举措整体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2016-01-07 09:26:30 | 来源:辽宁高院
  近年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相关举措,增强审判执行能力,加强审判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深化管理意识,创新审判监督管理思路。该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审监庭对全院审判工作进行事前管理,事中监督,事后纠错的职能,把审判监督管理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防止枉法裁判和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促使法官切实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发挥考评作用,实现审判管理无缝对接。该院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为依托,对本院各部门、各名干警的审判质效各项指标进行全面考核,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通过每月对审执运行态势分析,对各类案件的收结案情况进行季度同比和环比分析,从中发现审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近期审执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审执运行的整体态势,为领导的科学决策及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开展评比活动,促进司法工作规范化。该院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开展民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优秀裁判文书、主审人庭审评比活动,切实发挥评比活动开展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确保司法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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