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法院多举措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
2016-01-20 09:24:42 | 来源:辽宁朝阳法院 | 作者:苏丹
  2015年,辽宁朝阳法院积极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转变执行作风”专项活动成效明显,朝阳两级法院执结执行案件11325件,执结标的52亿元。开展涉农信社资产“百日清收”专项活动,执结涉农信社案件247件,执结标的额3332万元。开通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为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提供便利。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采取司法拘留190人次,对19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强化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最高法院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142人,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高消费等方面受到制约。

  近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述职会议。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执行综合负责人,朝阳中院各执行庭庭长及执行四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进行了2015年执行工作述职,汇报了2016年执行工作计划。朝阳中院执行局局长孙延生结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和各执行局局长述职情况,对2016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七点要求:一要加大执行信息化力度,确保“总对总”、“点对点”银行查控系统对执行工作的保障。二要加大执行公开力度,确保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及时、全面、准确,符合失信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无差错的录入失信发布平台。三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慎用少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度,确保执行案件“案结事了”。四要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和落实好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五要加大上级法院执行专项活动开展力度,加强异议、复议案件审查裁决工作。六要加大执行质量效率考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区范围内委托执行,完善执行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开展好执行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七要加大执行信访工作力度,化解信访难题。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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