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法院审判工作的宗旨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 周建军
2016-02-06 08:35: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八版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两会以及其他场合中,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提法回归到“司法公正”上,而将“司法为民”放到法院工作层面中,因为后者实际上是法院工作的态度,是表明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在为人民服务。

  这样,才能体现依法治国,体现司法系统的专业性与公正性,提高我国司法系统在国际交流和国际案件裁判中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公正”是唯一公认的司法宗旨,而原先将两条混在一起,容易给人留下很大的模糊空间,让人觉得中国司法的选择性大于公平性。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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