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家庭琐事酿悲剧 妻子掐死丈夫被判刑
2017-01-11 15:14:34 | 来源:红河法院 | 作者:阿瑞
  近日,云南省石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起因家庭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陶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陶甲与被害人陶乙系夫妻关系,2016年6月26日12时许,被告人陶甲与饮酒后的被害人陶乙在家中因是否去田地里干农活发生争吵,因双方意见不合,继而发生拉扯、打斗。打斗过程中,被告人陶甲用双手掐住陶乙的脖子,致被害人陶乙窒息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陶乙系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其自身急性乙醇中毒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共同对死亡结果起到了加速作用。

  石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甲因家庭生活琐事,故意伤害其丈夫身体,致其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自身的身体原因对死亡结果有一定加速作用,被告人陶甲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实际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陶甲有期徒刑五年。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