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在北京调研:提出立法建议 推进社区矫正
2017-03-26 21:49:00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李豪
  3月26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张军到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和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了工作调研,并与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干部代表进行了座谈。

  在与北京市司法局、海淀区司法局干部代表座谈时,张军对北京市特别是海淀区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张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管党治党的宽松软问题。谈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张军指出,要进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符合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实际效果,例如,在当前推进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中,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等形式,让法律顾问直接和群众联系,实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在听取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工作介绍后,张军指出,要切实提高公证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质量。公证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既不能超出“高限”,也不能突破“底线”,防止不正当竞争、损害群众利益。

  在海淀区社区矫正中心,张军向现场的一名从监狱系统抽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警察询问,警察身份对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否非常需要。该警察诚恳回答,从工作实践来看,确实非常需要,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其执法主体应该是警察,非警察工作人员在对社区服刑人员入户调查、询问等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很多困难。该警察还讲述了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最初不接受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的要求,他报出警察身份、警号后迅速到社区矫正中心报到,认真接受教育矫治的具体事例。张军指出,要对社区矫正执法主体的身份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论证,积极提出立法建议,以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