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中院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2017-07-12 14:11: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委政法委员会、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聊城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以案释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以案释法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途径,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落实。

  《意见》指出,以案释法是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结合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聊城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我为主、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实践变成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要求,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要以满足社会公众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村居群众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为导向,立足长远,务求实效。实践中应遵循的工作原则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普惠群众;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必要合法,规范及时。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要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逐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加强社情民意的分析研判,加强对释法案例的选择确定,加强对释法案例的发布,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的信息报送。以案释法机关部门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律协。审判机关以案释法工作的主要途径:在“法治六进”活动开展以案释法;利用各类媒介以案释法;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加强庭审公开、开展庭审直播、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深化判后答疑工作等开展以案释法。

  《意见》强调,组织领导以案释法工作原则性、政策性强。各级司法、执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完美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创新释法形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目标考核,确保以案释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