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协作效率更高 律师帮助权利不减
东湖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
2017-08-15 09:46:43
     中国法院网讯 (刘媛 刘国华)  8月1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1号庭内,一起案件从开庭到当庭宣判仅用时2分钟。据悉,这是东湖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当天上午适用该制度审结的3起案件,均耗时2分钟。

  据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了解认罪后果及获得法律帮助的基础上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团队分工配合 程序从简效率高

  “被告人叫什么名字?”

  “身份证号码是多少?”

  开庭前,书记员正在庭下核实将要开庭的3起案件的被告人信息。而在过去,这些工作都是由法官在庭上完成。

  从庭上到庭前,从法官到书记员,这一转变是东湖法院司法改革后,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团队作用的一个有益尝试。

  “被告人是否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由于送达《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各项开庭辅助工作书记员已在庭前做好。庭上法官直切主题,不再进行被告人信息核实,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在确定被告人的自愿性后,直接进入最后陈述环节。

  当天的庭审中,在3名被告人作完最后陈述后,法官均当庭作出了判决。每个庭审过程平均耗时2分钟。

  “原来很多工作都需要法官做,现在通过审判团队的密切配合,使得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审理进程变得更快,审判效率升级换代。”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黄飞表示。

  律师法律帮助 司法公正有保障

  “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这个制度对我好不好。”在被告知自己的案件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被告人吴某虽然在具结书上签了字,但是还是觉得非常忐忑。

  直到开庭当天,吴某在庭前见到了法律帮助律师,心中的不安得到缓解。

  “我前面只是被判的拘役,为啥要加重?”

  “之前被判处了拘役,是作为前科劣迹,在量刑时作为从重处罚情节的。” 随后,律师就其罪名、量刑情节、前科劣迹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就案件和量刑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听完律师的释法后,吴某觉得自己心里有底了。

  在实行认罪认罚制度的过程中,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东湖法院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申请法律帮助,确保被告人在知晓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的前提下自愿认罪认罚。

  “我们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帮助,确保程序简化了,但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力度不降。”该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吴卫兵介绍说。

  当庭制作判决书 格式精简速度快

  开完庭后,黄飞马上坐在电脑前开始制作判决书。

  “我们将判决书进行了简化,并制作了模板,精简后的判决书主次突出、一目了然,主要凸显犯罪事实、量刑情节、量刑建议。”说话间,一份被告人的判决书已经制作完成。

  相较于传统的裁判文书,新的判决书模板中,删除了案件由来、事实证据列举,增加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缩减了公诉机关指控、本院认为等部分,公诉机关指控只需简要叙述犯罪构成要件的必备要素和相关的量刑事实,本院认为部分仅直接确认被告人构成何罪与具有的量刑情节及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3分判决书制作完成后,黄飞立即向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