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新在广西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司法改革激发的工作积极性
转化为提高审判质效的强大动力
2017-09-01 21:37:25
     中国法院网讯 (郭玺)  8月29日至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广西法院调研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加强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纪律建设,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随着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改革红利的逐步释放,广大干警拥护改革,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队伍整体活力不断迸发,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当前,要充分保护好、引导好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司法体制改革激发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人民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审判质效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徐家新指出,越是深化司法改革,就越是要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当前,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徐家新指出,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官手中的权力更大,肩上的责任更重,也对法官队伍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法院要按照中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干警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干警的“四种能力”。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徐家新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8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贵阳会议”精神,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努力,坚定不移地把司法体制改革进行到底,确保中央各项改革政策不走样、不变形。司法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始终保持强烈的问题意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认真研究应对之策解决之道。支持和鼓励基层大胆创新,既是一条改革经验,也是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要继续坚持和鼓励基层勇于探索、善于创新,只要符合改革方向、符合司法规律、符合当地实际的举措,就应给予大力支持,并及时发现发掘,加以培养推广。

  徐家新强调,随着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建立,如何在充分向合议庭和法官放权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各级法院院庭长要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正确处理干预过问案件和审判管理监督的关系,规范审判管理监督职能,坚持敢抓敢管,积极探索院庭长全面履职工作机制,实现有序放权、有效管理和有力监督相统一。如果司法改革造成审判管理监督职能有所弱化,不仅没有减少司法廉洁风险点,反而扩大了腐败的机会和范围,我们就无法向中央交代,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

  徐家新指出,各级法院要切实将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落到实处。要结合省以下编制统一管理改革和法官员额省级统筹调配,推进编制和员额向案件量大的基层法院倾斜。要切实加强基层法官培训工作,按计划开展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基层法官全员轮训,确保实现用3年时间把基层法官轮训一遍的目标。要真情关心关爱基层干警,加大干警履职保护力度,发挥组织优势帮助干警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要坚持从基层中来、到基层中去的工作方法,加大对基层调研指导力度。

  调研期间,徐家新听取了广西高院、崇左市中院、凭祥市法院的工作汇报,考察了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凭祥市综合保税区、友谊关金鸡山涉军维权服务岗。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喻云林会见了徐家新一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克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