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专案执行兑现农民工工伤待遇
2017-12-20 09:56: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郑焰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的事情加班加点工作,辛苦了。”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后,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感谢和理解。

  随着被执行人将30万元现金支付到法院账户和康德城市花园的四套商品房购房合同转让到申请人法定监护人名下,历时两年的綦江农民工肖某与重庆贵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案终于圆满兑现。

  肖某在事故发生前是重庆贵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称贵和公司)的杂工。2015年5月6日,肖某在贵和公司劳务承包的重庆市綦江区康德城市花园一期工地作业时,被高处坠落的楼板打伤。2016年2月,肖某之伤经评定为伤残一级,完全生活自理障碍。事故发生时,贵和公司未给肖某购买任何保险,被执行人曾派人参与对肖某的护理并借支5万余元用于肖某的治疗。2016年9月26日,肖某委托代理人将贵和公司和劳务发包方重庆伟太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伟太公司)诉至重庆市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两公司连带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和经济补偿。綦江仲裁委在扣除被执行人的借支款项后,裁决贵和公司支付肖某工伤保险待遇1758632.32元和经济补偿6073.5元,伟太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该裁决生效后,肖某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12月向綦江法院申请对贵和公司强制执行。

  綦江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采取各种财产查控措施,发现贵和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办公用房为伟太公司办公楼的一间办公室,贵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在肖某事故发生后通过转让自己的股份,将法定代表人更换为王某。

  由于申请人尚处于治疗中,所需医疗费用巨大,家庭陷入生活困难。对此法院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成立专案组办理此案。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梳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案件突破的方向。最终确立了突破重点关键人物刘某和王某与贵和公司的关系作为执行思路。随即,专案组迅速行动,联动有关部门多方查找责任人。经过两周时间的蹲点、调查、走访,结合其他线索,专案组成员在重庆某小区将刘某找到并带至綦江法院。经过询问,刘某承认,王某是其母亲,贵和公司和伟太公司均为其家族企业。在肖某事故发生后,刘某将贵和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转让给了其母亲王某,但贵和公司的所有业务仍由刘某决定,伟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刘某的二叔,其承包的涉事工程亦由刘某本人项目承包、实际负责。至此,綦江法院决定对刘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在执行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在伟太公司、建设单位和房管等部门协调工作,在申请人之妻邹某和刘某委托人之间释法、说理。经过五天的细心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以现金30万元和位于綦江区康德城市花园的四套商品房屋(作价1464700元)抵偿二案件执行标的款,二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