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间闹矛盾哥哥砸祖坟墓碑 赔万元并获缓刑
2017-12-22 11:21:17
     中国法院网讯 (吴卫娟)  因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加剧,哥哥两日内砸碎多块祖坟墓碑,家人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胡甲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赔偿人民币共计10825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4日,被害人胡乙将被告人胡甲为其父亲所立的墓碑推倒。随后,被告人胡甲将被害人胡乙为其父亲立的另一墓碑砸碎,并将其堂哥胡丙的父亲的墓碑及其爷爷奶奶的墓碑砸碎。

  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的青白石墓碑一块及汉白玉墓碑两块共计价值人民币10825元。经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胡甲实施违法行为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辨认、控制能力受损,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弟弟胡乙与哥哥胡甲系同父异母关系,双方积怨已深,胡乙发现胡甲在他给父亲所立的墓碑前另立了一块墓碑,遂于2016年4月4日将胡甲所立的墓碑推倒。胡甲知道后,便于4月5日清晨来到墓地,砸碎了弟弟胡乙立的墓碑,并将堂哥胡丙父亲的墓碑砸掉一个角。回到家后,胡甲感觉还不解恨,于是,又于4月6日再次来到墓地,将胡丙父亲的墓碑并同胡乙、胡丙给其爷爷奶奶立的墓碑一块砸碎。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甲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胡甲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实施犯罪行为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辨认、控制能力受损,评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亦认罪,且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引发亦有一定过错,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胡甲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赔偿胡乙、胡丙共计人民币10825元。

  法官提示:俗语有云,家和万事兴,家庭成员之间如能和睦相处,凡事礼让三分,定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遇矛盾纠纷,意气用事,不能冷静处理,只会激化矛盾,甚至上演“砸祖坟墓碑”“打人伤人”等闹剧。亲情不易,且行且珍惜。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