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二: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
2018-01-06 09:27: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告人陈文辉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为名,诈骗山东临沂市学生徐玉玉9900元钱。徐玉玉报警后回家途中身体不适,抢救无效身亡。临沂中院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对诈骗团伙七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山东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陈文辉等上诉,维持原判。

  周光权点评:电信网络技术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个人信息随时陷于暴露风险之中,由此滋生了几乎人人都不堪其扰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类行为危害很大:首先,其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其次,这类犯罪占用有限的电信网络资源提供大量垃圾信息和有害信息,严重干扰了国家的电信网络管理秩序;最后,这类犯罪诱使那些善良、社会经验不足或对新的电信网络技术发展缺乏了解的人上当受骗,严重败坏了社会诚信,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屡屡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使得多少个人和家庭陷于悲惨境地,也折射出个人信息在当下泄露严重、相关安全保护措施缺乏、对违法犯罪行为制裁乏力的窘境。本案多个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配合,虚构事实,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在很长时期内多次实施犯罪,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此外,考虑到有的被告人还实施了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故人民法院对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诈骗罪并罚。本案的判决,对于人民法院今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如何认定犯罪情节、依法严厉惩处类似犯罪具有借鉴意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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