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芽向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
2018-01-11 16:03:26
     中国法院网讯 (涂青达 涂高林)  1月8日上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春芽代表市中院向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法院工作,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报告指出,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省高院的精心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正确把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60663件,审执结56632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0.8%和20.1%。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704件,审执结5396件,分别上升24.3%和35.8%。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宜春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宜春经济社会发展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回顾了去年一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情况。过去的一年,面对审判和改革双重任务的挑战,全市法院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12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樟树市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上高县法院被评为“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市中院许俭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报告提出,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切实按照本次大会要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迈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争创新业绩,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全力服务工作大局;二是强化使命意识,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三是强化担当意识,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四是强化为民意识,不断丰富便民举措;五是强化从严意识,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六是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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