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架反被打成腹部闭合伤 打人者被判担责
2018-03-07 10:51:41
     中国法院网讯 (汪洁)  张某与李某因琐事在王某家打架,王某上前拉架不成反被张某打伤。日前,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王某诉张某、李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份权纠纷一案。

  2017年11月,张某和李某在王某家小聚,后因言语不和起了争执,王某忙上前劝和。张某和李某却越吵越烈,进而动起了手。王某从中拉架,并让二人不要在自己家里打架,张某闻言用脚猛踹王某的腹部,王某当场倒地不起,后送至舒城县人民医院急诊治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将张某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张某猛踹王某腹部导致王某腹部闭合伤,故对造成原告人身损失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虽与张某发生争执打架,但未对王某身体造成伤害,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对王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进行依法核算后,承办法官作出判决:判令张某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合计18061元整。李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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