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顶山“剃头”记
广东罗定法院执结30年山林产权纠纷案见闻
2018-11-05 09:27: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宇靖
  “对方村民没来闹事,谢谢法官为我们做主,了却全村群众30年来的一桩心愿。”这是10月29日执行法官在对一起山林产权纠纷执行案件进行回访时的情境。

  不久前,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围”了该村所属大岭顶山,将山上非法栽种的林木“剃了个精光”,“失控”30年的山场终于回到了新寨村民小组的手里,该村民小组组长陈汉业伸出了大拇指,连连点赞。

  百亩山场归属两村争了30年

  大岭顶山场面积155亩,位于罗定市东南部,太平镇与罗平镇的交界处。

  山场归谁?太平镇的新寨村民小组和罗平镇的都蒲塘村民小组各执一词,并因此引发了长达30年的纠纷。

  “1958年前,这片山是都蒲塘村的,后划拨给罗平农场。”该案一审承办法官李云福说,“1970年,罗定建设水库,县政府将包括大岭顶山在内的土地划拨给迁移群众定居,也就是现在的太平镇新寨村。”

  上世纪80年代,都蒲塘村村民小组以发展经济为由,要求退回大岭顶山,并自发组织村民在山场种植大量桉树等。

  2016年,手持该山场林权证的新寨村民小组诉至法院,要求都蒲塘村村民小组清除在大岭顶山上树木、余泥及石碑。

  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新寨村民小组上述请求。2018年4月,因都蒲塘村民小组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新寨村民小组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一场不能单打独斗的执行硬仗”

  执行阻力重重:涉案山场范围大,而更大难题是在执行山场砍伐非法林木背后,还有村里1000多人的强烈反对,部分村民多次扬言誓要对抗到底!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但强制执行却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要让人民群众看到法院执行有力,更有理。

  “执行难,难在村民们不理解。”罗定法院院长刘钦明要求,要把释法疏导工作做在前头。

  强制执行前2周,执行法官将强制执行通知书送达都蒲塘村村民小组,并在当地村委、村口张贴了执行公告。

  “这是一场不能单打独斗的执行硬仗。”

  9月27日,罗定市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召开,14个成员单位参加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

  强制执行前1周,执行法官邀请司法局、当地村镇干部,走进村子到田间普法。“山是别人的,咱们强占种树就是非法的。”罗平镇党委副书记黄慧杏在释明判决的同时,设身处地地为村民分析利弊:“据林业局专家分析,山场大面积种植的桉树,还可能会导致这里地下水位下降、土壤板结沙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长此以往,山场的使用价值要大打折扣。”

  村民的抵触情绪有所缓和,但执行是否能顺利进行?谁也说不准。

  “剃头”行动催生绿色生态基地

  10月10日清晨,10余名交警已到达山场到省道的路口,保障执行车辆进出的道路安全畅通。

  8时,天空飘起了零星小雨,法院、公安、村镇等150人的执行队伍在大岭顶山脚集结,强制执行之战马上打响。

  “安全第一!”行动现场总指挥刘越再三强调,林业、消防、医护等人员在现场随时待命。同时,为了防止伐木过程中不慎触及高压线,现场供电技术人员对部分区域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9时,执行人员分三路进入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放置警示牌,施工队进场,执行行动正式开始。

  “吱吱吱”电锯开动,不到20秒,第一棵树倒下。

  经过三天的紧张作业,大岭顶山上所有非法林木被全部“剃光”。这些林木将统一销往罗定某源板材公司,所得款项将用于折抵本次执行等相关费用。

  “感谢法院的有力执行,我们才能这么快收回了山场。”29日,陈汉业在接受执行回访时表示,山场正在规划发展规模化绿色生态基地,新寨村的“绿色银行”将为村集体带来新的效益。

  有了罗定法院执行助力,一个新生态的绿色产业基地呼之欲出。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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