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履行义务就是给执行法官最好的“礼物”
2019-02-21 10:14:2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柏池
图为执行法官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拘留。
  想着过年请执行法官吃饭、送礼,让执行法官对自己网开一面,这“小算盘”打得响,但一副手铐让被执行人认清了现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告诉你:道路千万条,诚信第一条,拒执不履行,亲人两行泪。 

事出有因 合同到期不履行 失信成被执行人

2012年8月期间,秦某因修建水泥混凝路,与材料经销商袁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由袁某先提供材料对道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秦某再支付货款给袁某。后该路面建设工程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秦某也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之后,袁某便没有再收到过合同款项了。2015年1月31日,经袁某与秦某进行结算,秦某尚欠袁某货款423963元。后袁某虽多次催促秦某还款,但均无果。2015年8月,袁某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后经钦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并经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被告秦某向原告袁某支付货款423963元;被告秦某向原告袁某支付货款利息(利息计算:以货款42396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一年期计算,从2015年1月31日起计算到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可没想到,秦某却对判决视若无睹,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2019年1月,袁某向钦南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投机取巧 躲不掉 便转向宴请法官妄图得到网开一面

“法官,我错了,我只是想请你们吃个饭,不用将我拘留了吧。” 

“被执行人秦某,我们拘留你不是因为你企图请客送礼,而是因为你无诚信,因为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另外,我们要明确告诉你,履行义务就是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我们也只接受这样的'礼物'。” 

这段对话,发生在2019年1月31日下午的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执行干警黄光斌向被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秦某这样说道。 

原来,在案件执行立案后,黄光斌考虑到临近春节,是执行利好的时机,黄光斌迅速向被执行人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秦某通电话,敦促其立即履行法定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黄光斌多次往返于银行、车管所、住建局之间,详细查询秦某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秦某一看法院动真格了,便躲了起来,但其心里也开始慌了,觉得躲是躲不掉的,遂心生一计。

2019年1月31日上午,正在办案的黄光斌突然接到了被执行人秦某的电话,其在电话中表示想请他吃个饭,顺便谈谈案件的情况,并希望给黄光斌置办一点年货过年。黄光斌在电话里立即明确拒绝了秦某的“好意”,让秦某直接来法院找他即可。不久,秦某如约来到了法院。见到黄光斌,秦某便快步向前,企图通过说一些好话送一点礼让黄光斌对他手下留情,网开一面。但黄光斌不为所动,并严肃地要求秦某立即停止这种无用的行为,同时要求秦某出示身份证,核实身份信息,以便询问。 

随后,便是之前的那一幕。在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黄光斌对被执行人秦某说法悉理,但秦某见请客送礼这招无用后,便以无能力还钱为由拒绝履行义务。见秦某无意还款,黄光斌向主办案件的莫法官汇报后,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诚信第一 积极履行义务才能过个好年 

一听到“司法拘留十五日”,秦某懵了、怕了。新年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自己却要在拘留所里面过年,这不但对家人不负责,而且也难堪。于是,秦某一改往日态度,积极多方筹钱,尽可能补偿货款给袁某。2019年2月3日,农历年二十九下午18时许,秦某通过家人将筹集到的1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转到了钦南区人民法院的账户下。随后,黄光斌为其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决定的手续,既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让秦某回家和家人团聚,欢度新年。 

从拘留所释放的那一刻,秦某百感交集,不停感谢着执行法官的宽厚,让他得以和家人过了一个快乐的新年,同时表示以后一定积极履行义务,绝不当失信被执行人,也绝不再干送礼这些“无用功”。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钦南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此提醒所有被执行人:诚信,是这个时代像钻石一样珍贵的东西。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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