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法院助农民工讨回十万余元执行款
2019-03-19 10:06:35 | 来源:福建法治报 | 作者:周伟鹏
  近日,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向一名四川籍农民工邓某发放执行款100500元,邓某在领取上述款项后向法官连声道谢。

  2018年5月底,申请执行人邓某就被执行人徐某拖欠其某中学宿舍工程劳务款一案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在某中学另有一笔工程履约保证金因工程尚未验收未收到该笔款项。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与校方负责人进行联系并得到校方的积极配合。

  2019年1月15日,在校方告知上述工程通过验收并将向被执行人徐某挂靠的施工单位退回履约保证金后,执行法官在当日依法向该施工单位送达协助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协助予以冻结、划拨该案执行标的额劳务款100500元,并责令被执行人徐某配合施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近日,施工单位按照协助通知履行了执行义务。该院执行局在收到上述执行款后立即为申请执行人邓某办理了发款手续,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