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交警大队复函贯彻落实
2019-04-07 17:34:04
     中国法院网讯 (吴金东)  近日,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摩托车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且多数车主未按规定购买相关保险,导致其赔偿能力有限,造成案件赔偿案款难以执行到位,给社会带来一定隐患。为此,花垣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该类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向花垣县公安交警大队发出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安交警大队严格把好摩托车车牌证核发和驾驶证考试关,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筑牢防范涉摩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严格路面执法,加强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查处力度,从重处罚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把好摩托车入户关口,摩托车入户上路时,必须根据法律规定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积极鼓励摩托车车主购买商业险;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可以通过多部门联合宣传等形式强化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提高驾驶人素质,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

  在收到花垣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后,花垣县公安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讨落实摩托车购买保险情况,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整治摩托车乱象,并于2019年4月2日将落实及整改情况复函花垣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庞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