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法官倾情调解 孩子抚养有着落
2019-10-30 16:47:41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现实生活中,诸多男女青年婚恋观发生扭曲,短暂相识便一见倾心,闪电同居者比比皆是。而这种没有经过爱情赛跑便匆忙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是不可能收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挚爱情的,大多数“劳燕分飞”,并由此带来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砖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倾情调解,使原、被告的非婚生子女抚养得到妥善解决。

  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均是安徽省界首市沙南某镇人,虽然两人的村庄相隔只有三里之遥,但他们以前却互不相识。俗话说:“无巧不成书。”两个素昧平生的人于2002年在山东省威海市打工不期而遇,身处他乡异地老乡遇老乡倍感亲切,就这样两人相识了。被告刘某虽然年长原告张某12岁,因其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很快博得了张某的芳心。之后,两个人工余饭后形影不离,肩并肩携手出入公园商场、游走林荫道旁,一对孤男寡女迅速燃气爱情烈火。不久,双方便开始同居生活。2003年至2005年间,他们的非婚生子女先后降生。

  由于他们俩认识时间短,感情基础差,常因生活琐事吵闹不休。更令原告张某气愤地是,其“丈夫”刘某“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而“沾花惹柳”与多名异性有染,有时被告刘某旁若无人地将异性带至家中长期居住。原告张某岂能容忍其他女人向自己“与虎谋皮”,在极力劝说“丈夫”刘某与其他女性断绝关系无果后引发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上演“子女争夺战”,并就结婚礼金及嫁妆问题进行争执,互不退步。承办法官李立冬在了解双方的诉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案情,弄清争议焦点。之后,李立冬法官严肃指出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及态度是不利于解决问题的,并进行释法析理。并采用先“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后与原、被告单独进行谈话,倾听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双方站在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各退一步,好聚好散。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两个非婚生子女随被告生活,由原告张某支付每人每月400元抚养费,被告退还原告全部嫁妆。至此,该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砖集法庭的法官在处理离婚、抚养纠纷等案件时,践行“司法为民”和家事审判理念,突出情感调解思维,确保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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