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院少审庭用法诠释正义 用爱温暖未来

2019-11-26 11:29: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吕慧敏 冷瑞雪 张倩华
 

  “就像刚才提及的电影《少年的你》中的片段一样,防范校园欺凌,归根结底,就是牢记‘三个不’的原则: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可恶的欺凌者。帮助别人帮助自己,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远离校园欺凌!”主讲人焦艳话音刚落,台下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这是11月21日下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走进佛山市华英中学,为在校学生们讲授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题普法公开课。而这位令在场“学生哥”们倍感亲切的大姐姐,正是佛山中院少审庭庭长焦艳。这一次精彩开讲,是焦艳带领其所在的少审庭法官第10次走进校园,为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以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近年来,佛山中院少审庭积极完善圆桌审判、合适成年人参与、犯罪记录封存等权益保护制度,不断探索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心理干预、法官寄语等特色机制,创新判后帮教方式和法治宣传模式,逐步构建起多部门联动、社会多方参与的协作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公正审判扬正义

  温情司法护成长

  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罗某故意杀人案正式公开开庭审理。这是佛山中院少审庭审理的一起疑难复杂案件。该案中,就被告人罗某案发时的责任能力这一关键问题,存在两份结论截然相反的司法鉴定意见。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刘景景专门查阅了精神鉴定方面的书籍,并请教了专业人士。为确保审理结果公正高效,在进行充分阅卷后,刘景景所在的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让两家鉴定单位的主鉴人分别出庭作证。

  庭审当天,两位鉴定人先后出庭,控辩双方和合议庭法官轮流向其发问。两位鉴定人从精神病法医学的角度,就鉴定材料来源、鉴定过程、鉴定结论分析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围绕刑事责任能力这一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整个庭审持续近90分钟,两份鉴定意见的形成思路在庭审中得以清晰呈现。

  “鉴定人出庭就被告人案发时的责任能力鉴定作出详细解释,有助于法官更加深入地了解案情、厘清事实,为依法公正裁判奠定良好基础。”刘景景说道。

  在综合案件证据材料和庭审情况后,刘景景认为,罗某案发时具有限制责任能力并作出裁判,被告人在宣判后也明确表示息诉服判。

  “你的家人都非常关心你,你一定要认真吸取本案的教训,别再做傻事,保持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没有过不去的坎……”刚结束完一场庭审的少审庭法官王浩,正在认真书写法官寄语。

  这是涉未成年人案件特有的“环节”。原来,在佛山中院少审庭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判决书后都会有一段法官寄语。有别于严肃的法条,娓娓道来的寄语用温情感化、教育失足少年。法与情的有机融合,让未成年被告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感受到家人与社会的关心,逐渐化解心中的坚冰。

  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佛山中院少审庭在坚持公正审判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审判特色机制。

  庄严又不失温暖的圆桌审判方式、落实“三个百分百”工作机制(百分百提供法律援助、百分百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百分百实行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定《涉及社区矫正的刑事案件庭前调查工作规程》……少审庭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据统计,近年来佛山法院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数量、犯罪人数,及占全部罪犯总数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2018年,佛山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数,从657件下降到395件,判决未成年人犯罪从825人下降到425人。

  惩教结合重帮扶

  积聚合力齐护航

  一直以来,佛山中院少审庭不断加大对判处缓刑的审前评估力度,注重政法、社会“两条龙”机制建设,借助社会力量给予青少年特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

  今年3月,佛山中院少年审判引入第三方力量,与佛山市黄手绢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心理干预合作协议和被告人庭前社会调查合作协议。通过专职心理咨询师参与法庭宣判、帮教活动等,为案件当事人及其父母提供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让我今天可以见到他。法官,我有6个孩子,我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我没有管好孩子……”今年5月,被告人陈某的妈妈走进佛山中院少年法庭,面对法官,不禁泪流满面。

  在审理陈某的诈骗案过程中,主审法官刘景景了解到,陈某数年前离家出走,与家人失联,后来更陷入传销组织,由受害者变为施害者。因陈某性格固执叛逆,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意,为帮教陈某,少审庭决定以亲情为突破口,辗转联络到陈某家人到庭,并适时采用心理干预机制,在法庭宣判阶段,事先安排心理咨询师对陈某进行辅导。

  与心理咨询师交谈后,陈某的态度逐渐从反感、抗拒,到情绪有所缓和。当陈某得知少审庭几经周折联系上其家人到庭时,更多了几番触动。在法官走进亲情会见室时,陈某一改以往的冷漠,流着泪站起来,轻声地对法官说了声:“谢谢法官!”宣判后,陈某向法庭表示认罪悔罪,陈某家人也承诺,待陈某服刑完毕后,接回老家监管。

  除了与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合作外,佛山中院少审庭还积极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部门联动,就社区矫正、联合帮扶等方面开展共同协作,全面提升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实效。

  “通过学习,我现在都掌握不止一门工作技能了!”今年8月,少审庭法官再次前往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回访帮教。当询问失足少年们近况时,少年犯小莫自豪地说。

  据焦艳介绍,佛山中院少年审判注重惩教结合,一方面通过“引进来”,借力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帮扶;另一方面坚持“走出去”,与未管所等单位协作,定期回访帮扶失足少年,为高墙内的少年带来司法温暖、指引前进方向。

  “佛山中院少年审判通过面对面帮教,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给服刑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鼓励,有利于促使服刑人员真正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更健康积极的心态接受服刑改造。”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矫正与刑务办公室胡主任评价道。

  寓教于审重实效

  普法教育谱新篇

  “法官,你们审理案件的第一步是做什么呢?”法庭开放日现场,学生们略显稚气的脸上充满疑惑。少审庭的法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解司法流程,并引导学生旁听庭审、讲解案情,让学生对法治精神有了切身体会。“这样的法庭开放日活动,比单纯讲解书本知识更加深入人心。”现场一名家长赵女士说道。

  近年来,少审庭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除了送法进校园、讲授普法公开课外,还与市普法办密切配合,联合全市多家单位开展佛山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共建活动,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叮咚!六一儿童节,晓法姐姐向小朋友们献上一份礼物——佛山中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线服务平台就要全面上线了,这可是晓法姐姐的升级版!”如今,点开在线服务平台的“晓法微课堂”,就能听到“晓法姐姐”甜甜的声音。

  据了解,从2016年开始,佛山中院就与佛山移动合作在“广东和教育”APP平台,推出“成长新净界”栏目与“晓法姐姐”形象,将与青少年成长有关的热点案例、最新资讯,定期推送给老师、学生、家长群体。“晓法姐姐”上线至今,已发布文章56篇,仅佛山就有超过75万家长用户。

  今年7月,为了进一步扩大“晓法姐姐”品牌效应,让更多青少年受益,少审庭全员走进录音棚,录制法治宣传音频。“对于第一次参与专业录音的我来说,是一项不小的挑战。我每次录制前都会在棚外反复练习,录制中要调整语速、控制音量、完善细节,才能确保录音效果达到最佳。”王浩法官回想起录制音频的过程时说道,“我们希望通过漫画、故事录制、微课程这种青少年喜爱的方式,让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走进他们的生活和内心,让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立足审判、延伸帮教、创新普法,佛山中院少审庭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道路上积极探索。多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晓法姐姐”普法品牌更被中国审判理论研讨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评选为“十大创新事例”,并在2018—2019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征集评选活动中,荣获全省优秀普法项目奖。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做好少年司法工作,不仅关系青少年个人前程,更关系到广大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安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佛山中院少审庭的法官们深耕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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