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袁州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2019-12-03 14:15:37
 

    中国法院网讯 (刘万春)   2019年12月2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对陈某华等七被告人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江西宜春某建材有限公司与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镇政府达成协议,以每亩3.4万元的价格征地31亩,建设搅拌站。在搅拌站建设期间,陈某华、陈某圣、陈某强(在逃)、张某生、陈某洪、陈某平、钟某发等人,借助暴力威胁、言语恐吓等手段,强揽搅拌站的土方平整、修路、挡土墙建设、实验房建设、围栏建设、修造水塘等工程项目、强迫交易。

  陈某华等人的犯罪行为,导致该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被害人邹某、付某等人被迫远走他乡打工还债。此外,陈某华等7被告人还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称霸一方、欺压群众,涉嫌多项犯罪,该犯罪团伙系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华、陈某圣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生、陈某洪、陈某平、钟某发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福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华、陈某福系累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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