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镇原:一张满是指印的案款领取表

2019-12-12 16:40:32 | 来源: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 | 作者:黄建国
 

  因拖欠他人柴油款、水泥款、土石款及劳务费等,施工人田某及工程承包方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被杜某等11人,以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近日,该总标的为97余万元的11起案件,在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一举执结。

  2019年7月初,经镇原县法院判决,田某应给付杜某等11人工程材料款及劳务费共计97余万余元,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田某和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迟迟未能履行判决,杜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月初,该系列案件陆续进入执行程序。受理案件后,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相关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在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但田某声称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未就工程款与其进行结算,致其无力执行。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则以该项目工程决算正在审计中,发包方尚未清讫工程款为由推诿执行。

  执行人员再三动员,反复释明了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田某及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表示将在一月时限内,尽快筹得款项给付杜某等申请执行人。

  一月之约很快到了,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田某和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他们依然未能如期履行义务。为此,执行人员果断从田某账户中扣划21171元,又从甘肃某建筑工程公司账上扣划955035.5元,并将相关案款及时支付给杜某等11人。

  收到案款的杜某等一众申请执行人,喜不自禁地在领款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郑重地摁上了鲜红的指印。

  至此,杜某等11名申请执行人的材料款及劳务费等得以真正兑现。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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