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房产被儿子强占 七旬父母无奈诉至法院

2019-12-24 10:53:32
 

    中国法院网讯 (徐明祺)   在儿子软硬兼施的下将自己名下唯一的房子过户给孙子,并承诺给付老两口一定补偿。但是在房屋成功过户后二老并未收到补偿款。现在外租房居住生活困难。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无奈父母将儿子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儿子向父母给付补偿款60万。

  被告冯某一是原告冯某的儿子,2016年,冯某一以经营困难为由,想将原告的唯一的房产进行抵押,但是原告不同意,冯某一就隔三差五找原告闹腾,后来原告在被蒙骗的状态下,将房产过户给冯某二(冯某一的儿子),但冯某一同意给相应的补偿,并向原告出具字据,但房产过户后,冯某一迟迟不履行约定,不支付补偿款,造成原告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补偿款。通州法院已经审结此案,判决被告冯某一按照字据的约定,支付原告相应的补偿款。

  冯某一是原告唯一的子女,原告称,冯某一自己有洗车场,家庭条件很好,但是对父母的态度极其恶劣,不但不赡养父母,还经常威胁恐吓父母,非要将父母唯一的住房过户到原告的孙子名下。但原告只有这一套房产,如果过户给别人自己就没处住了,冯某一肯定又不会赡养他们,所以原告一直拒绝冯某一的无理要求。为达到目的,冯某软硬兼施,原告无奈之下,将房子过户到孙子名下。但房屋过户后,冯某一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将补偿款及时支付给原告,原告自己租房居住,经济压力很大,但又不敢找冯某一要钱,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冯某一出具的字据合法有效,原告主张冯某一支付补偿款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官寄语:善待父母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具备的美德,将年迈父母逼入“死胡同”,作为的儿女的不仅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更要接受伦理道德的拷问。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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