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量身定制执行措施 帮助民企走出困境

2020-01-01 14:18:53 | 来源: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作者:李玉国
 

  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钢材经营部与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钢材供应合同》,约定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双桥中央商务区的工程全部钢材由双桥某钢材经营部提供,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因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迟迟未支付钢材货款,双桥某钢材经营部起诉至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双桥某钢材经营部欠款3912176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后因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双桥某钢材经营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大足法院扣划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存款5万余元,查封汽车3辆并扣押其中1辆,冻结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应收款480万元,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促使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债务。

  由于上述工程项目应收款暂不具备执行条件,考虑到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同时为将中央支持民营经济的要求落到实处,执行法官尝试将执行高压态势与细致耐心调解相结合,争取在确保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同时保证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能恢复正常经营。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后查明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包给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于是在执行法官的积极协调下,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桥某钢材经营部与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由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达成和解当日代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00万元,余下100万元由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承担50万元,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给双桥某钢材经营部,现该案案款已依照和解协议全款付清,重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双桥某钢材经营部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案执行完毕。

  该案属于涉及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契合了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和态度,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谦抑执行的工作要求。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困境,恢复其“造血”功能,同时也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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