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财产教人虚假诉讼,男子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2020-01-03 09:01:00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为了从拍卖的房产中挽回一点“损失”,不惜指使他人上法院提起虚假诉讼,结果“损失”没挽回,还让自己和别人都吃上了官司。近日,被告人张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因好赌,张某欠下不少债务,以致于其在沙县某小区的房屋被法院执行拍卖。为了能将部分拍卖款留为己用,张某与林某(另案处理)合谋,让林某去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张某伪造三张向林某分别借款5万元、5万元、3万元的假借条给林某,并指使林某在2015年6月到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6月29日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15年10月14日开庭审理并判决张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林某借款13万元,该判决于2016年1月7日生效。

  2018年4月10日,房屋拍卖成功后,张某指使林某到沙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参与房屋拍卖款的分配。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致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妨害了司法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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