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宁:高效执结 申请人手写书法致谢
2020-01-03 21:36:0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雷荣荣
 

近日,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收到一份“特别”的礼物。一位申请人手里握着一个卷轴,因快速走路,他有点微汗,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仍在喘气,过分激动使得他说起话来停顿了几次,最后才完整表达清楚。  

原来,申请人熊某某是一名人民教师,其妻经营一家建材铺,主要销售钢筋等建材。被执行人赵某因修建房屋所需,到熊某某处购买钢筋等建材,该货款并未当场支付。赵某写下《欠条》一张,内容为:“欠熊某某16水钢等货物款,共54993,伍万四千九佰九十三。赵某。2017.8.12。注:每月按照3%息计算。”经熊某某多次催要,赵某于2017年10月向熊某某支付了1600元利息,其余货款及利息熊某某催要无果后,只得诉至法院。  

开庭时,赵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该案缺席审理,并判决由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熊训辉支付货款54993元,并以54993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熊训辉支付从2017年9月12日至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本以为经过法院处理后,赵某会如期偿还所欠货款,然而并没有。2019年4月9日,熊某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想到两天后执行法官就对赵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两个多月后,熊某某接到通知,再次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发达成和解意见,赵某按照和解意见长期履行。  

熊某某收到第一期款项后,满腔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便手写四个大字“秉公执法”,精心制作成一个卷轴,匆忙赶到法院,只为了将书法送到执行法官手中。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是执行法官不断进取的动力,更是新年最美的礼物。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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