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级别下调 防控意识不能松

2020-02-28 08:46: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勇
 

  虽然应急响应级别下调,人们心情可以有所放松,但人们的疫情防控意识不能随之放松,疫情防控仍然需要我们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截至2月26日上午,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已下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山西、广东、新疆、江苏、四川、安徽,先后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甘肃、辽宁、贵州、云南、青海、广西、内蒙古,由一级调整为三级。

  今年1月底,各地纷纷拉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全国31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地把疫情防控的戒备提升至最高级别,全国人民集体进入“宅”生活。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变化发展,越来越多省份下调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或三级,这是必然趋势,是一种理性选择,也是逐渐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必要措施。

  众所周知,经过长达一个月时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努力,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新增确诊病例数和疑似病例数总体呈下降趋势,治愈出院人数较快增长,尤其是湖北以外省份新增病例总数大幅减少、连续下降,很多省市出现了零增长现象。而且,我国法律已经明确了差异化应对机制,各省之间以及省内各市、各县之间疫情有较大差别,有的市县到目前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数据均为零。这决定了在疫情防控策略上不宜“一刀切”,不需要都保持一级应急响应,应当精准、区别对待。一些省份相继下调应急响应级别,实质上体现的正是差异化防控、精准防控的策略。

  不过,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应急响应级别下调,人们心情可以有所放松,能够享有更多的自由,外出更加方便。但这不等于戴了一个多月的口罩就可以摘下来了,人们的疫情防控意识不能随着应急响应级别下调而有所放松、松懈,人们对疫情防控仍然需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应急响应级别下调,只是一种量变,并不是从有到无的质变。

  虽然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但是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钟南山院士也多次强调了这一点,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还没有取得全面胜利,疫情没有结束。这意味着即使本地新增确诊病例实现零增长,不等于实现了零风险,仍然存在感染病毒的风险,毕竟这一次病毒是在人与人之间传播。而且,二代、三代确诊病例和聚集性疫情不时出现,且与复工返工相叠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决定了疫情防控不能放松。

  总而言之,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之时,在疫情防控没有取得全面胜利之前,我们始终需要保持高度防控意识,继续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仍然尽可能不要外出,外出一定要戴口罩、要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等,尽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途径。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