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期间战果硕
宁夏平罗法院成功拍卖两物执得1139万余元
2020-02-28 11:05:24 |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 | 作者:徐迁 史景璋
 

  疫情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把控执行节奏,紧盯司法网络评估拍卖各项节点,战“疫”、执行两不误。期间,一执行小组成功拍卖两物,成交金额共计1139万余元。

  宁夏某银行申请执行宁夏某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平罗县法院于1月16日对该公司抵押物进行网上拍卖,评估价格为941万余元。拍卖物于2月17日进行第一次网络拍卖,起拍价格为703万余元,最终经过98次的竞价,由宁夏某物资有限公司以1100万余元的最高价竞买成功,该拍卖物的溢价率高达56%。竞买人宁夏某物资有限公司于2月27日将所有款项全部交纳,在交纳款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款项是承兑汇票,在特殊时期,平罗县法院对入院当事人进行测温登记,并对每一张承兑汇票予以现场消毒处理,保证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疫情防控不留死角。

  摆某等27人申请执行张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自案件立案以来,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对张某名下的所有财产予以查询,发现其在中宁县有可供执行的房产,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措施,并于1月7日进行网上拍卖,该房产的评估价格为69万余元,先后经过一拍、二拍都因无人竞拍而流拍,执行干警对该案件的执行捏了一把汗。在进入变卖程序后,先后有两位竞买人反复向执行干警咨询该房产的情况,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向其讲解该房产的状况及后续法律程序,最终竞买人张某于2月25日以变卖价格39.8万元竞买成功,并立即将所有款项通过转账进行交付。该房产的成功拍卖,不仅能够成功将平罗县法院27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还可以对被执行人张某在其他法院的执行案件予以化解,真正起到了一举两得的效果。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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