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追赔案执行不松懈 受害人喜获7万元
2020-03-13 09:45:41 | 来源: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作者:刘志文
 

  3月10日下午,刑事退赔执行案件当事人谢某接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孔法官的电话通知,来到该院执行局大门口。经过执行干警核实其体温状态和防护措施后,在车辆引擎盖上签收了7万余元案款的领取手续。喜获退赔款之余,有感于孔法官长期以来的付出和努力,谢某向孔法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据孔法官介绍,华龙区法院于2018年8月审理判决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案犯王某被判刑之余,同时被判决退赔被害人谢某150万元、退赔被害人刘某损失44万元。

  案件判决生效后,法院通过审执协调机制于2019年3月及时启动执行程序。因犯罪人在监狱服刑,查找其有效可供执行财产成为案件唯一的突破口。孔法官积极开展网上财产查控工作的同时,多次前往王某家中进行走访调查,试图取得王某家人的配合,但王某家人却始终避而不见。与此同时,根据线索,孔法官奔赴台前,前往王某工作单位进行调查,据其反馈王某因刑事犯罪已被单位辞退,但同时获知王某有住房公资金的信息,孔法官当即前往当地相关部门予以紧急查封住房公资金账户。但由于此时临近年关,相关部门尚未进行公资金结算,案款扣划工作无法予以办理。

  尽管案件进展并不顺利,但孔法官的付出、尽职尽责,却让受害人颇受感动。“孔法官,知道法院已经尽力了,让你们费心了,不管被骗去的钱能追回来多少,我们都得向您表示感谢。”

  本着对受害人财产损失高度负责的态度,面对节后疫情防控时期线下工作困难、财产调查工作无进展等不利因素,孔法官没有退却,及时调整执行方案,积极探寻案件财产线索。

  反复查看执行流程管理系统,逐一翻看被执行人银行查控反馈信息,终于一条令人激动的消息进入孔法官的视野,王某一银行账户被成功冻结3万余元。与此同时,经与相关部门沟通,查封的住房公资金账户结算完毕,扣划金额可达4万元。于是,这就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这真是一份法院送来的意外之喜呀,没想到疫情期间法官仍关注着这个案件,让我们重新看到了追回损失的希望,太感谢法官了。”谢某由衷地感谢道。

  “尽管当前只追回部分案款,案件执行处于疫情特殊时期面临诸多困难,但依托强大的网络科技支撑、部门协作机制,依靠当事人的理解支持,法院将持续加大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力度,全力保障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华龙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说。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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